一、调解费用的基本原则
调解作为一种社会服务活动,其收费模式与仲裁业务存在本质区别。具体而言,调解费用将依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适当比例进行收取。若当事人在申请调解时,争议金额尚未明确,或案件存在特殊情况,调解费用的具体数额将由调解中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并作出决定。
二、调解费用的构成
调解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日常管理费和调解员报酬。
日常管理费涵盖以下方面:
1、工作人员服务费: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为调解活动提供的各项服务费用。
2、邮递及通讯费:调解过程中产生的邮件传递、电话通讯等费用。
3、场地及办公设备使用费:调解活动所使用的场地、常用办公设备等费用。
4、其他费用:调解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合理且必要的支出。
5、调解员报酬:调解员为调解活动提供的专业服务所应得的报酬。
三、额外费用的收取
若当事人提出要求,希望调解员前往外地进行实地察看调解,且调解员认为此举确有必要,则因此产生的调解员住宿、交通等实际费用,将按照合理标准另行向当事人收取。
四、调解员报酬的特别约定
若当事人与调解员就调解员报酬存在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则调解费用将按照双方约定进行支付。
以上规定旨在明确调解费用的收取原则、构成及特别约定,确保调解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