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
2023-08-04 03:08:35
调解与诉讼、仲裁并称解决争议的三驾马车,是因为其在争议解决的实践中发挥了诉讼和仲裁难以取代的重要作用,它们三者都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与仲裁、诉讼最明显的关系特征就是不具有互斥性,选择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继续选择仲裁和诉讼,调解仅仅是为当事人在解决争议时提供了多一种选择。推荐使用商事调解,是为了给大家更多争议解决路径的选择。
如果你是一个公司的CEO,你希望“不伤和气”地与生意伙伴解决纠纷,维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考虑商事调解;
如果你是一位代理商事纠纷的律师,你希望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完善的争议解决方案,可以将商事调解写入你的意见书中;
如果你是公司法务,你也可以选择商事调解,最低成本、最短时间且有保障措施地为公司解决问题,回流资金。
商事调解并不是争议解决中的必然选择,但却是高性价比的选择。
可以解决在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工程承包、技术转让、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纠纷。
人民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厚的发展基础。在过去,遇到家庭邻里纠纷,人民首先想到的都是找村委会、居委会从中进行沟通。在村长、居委会主任的主持和引导下,在理解、包容、平和的氛围下握手言和。
专业性强。调解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由大学教授、退休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受过专业调解技能技巧培训,可以根据案件情形选择最合理的调解方式。
保密性强。调解过程不公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调解不公开进行。调解过程需要调解员、调解秘书参加,对调解的一切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调解员、调解秘书不得对外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信息。
高效。争议解决时间取决于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情况,如案情简单且双方协商意愿强烈,纠纷通常当天得到解决。
灵活。调节不会局限于证据,可以在法律和社会公德允许的范围内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的诉求。
成本低。可以为企业节省纠纷解决成本。
当事人参与度高。企业可一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被动地位,全面把握和影响争议解决的结果。
友好。调解打破了纠纷解决中的零和博弈,降低了纠纷解决的对抗性和冲突性,有助于实现互利共赢,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纠纷解决较为彻底。调解可为当事人间的多个争议点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